成都 飲用水源界樁龍虎山自然保護區(qū)水利保護界樁標準尺寸
成都 飲用水源界樁龍虎山自然保護區(qū)水利保護界樁標準尺寸
成都 飲用水源界樁龍虎山自然保護區(qū)水利保護界樁標準尺寸
自然保護區(qū)標志樁廠家,風景名勝保護區(qū)界樁
自然保護區(qū)標志樁用途:電力、通信、燃氣、自來水、鐵路地理管線路徑通道指示標志兼警告牌。用于鬧市、風景區(qū)、綠化帶、灌木叢、頂管兩側管線路徑指示。埋設方法:自然保護區(qū)標志樁400mm埋入泥土。自然保護區(qū)標志樁適用范圍:自然保護區(qū)標志樁適用于燃氣、供水、石化、廣電、供電、通訊、預埋光纜的行業(yè)。
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界樁布設
(1)布設要求
1)布設界樁時應以能控制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圍邊界的基本走向為原則;
2)根據(jù)實際地形和周邊環(huán)境確定埋設位置,選擇界樁外形和材質(zhì);
(2)界樁密度
基本樁密度宜為 100m~200m,加密樁密度宜為20m~50m;相鄰兩界樁之間應相互通視。在河湖無生產(chǎn)、生活人類活動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段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加大間距。
在以下情況應增設界樁:1)重要下河湖通道(車行通道);2)重要碼頭、橋梁、取水口、電站等涉河設施處;3)河湖拐彎(角度小于120度)處;4)水事糾紛和水事案件易發(fā)地段或行政界。
2.1.5 標注
長方體(修邊)界樁地面以上各面均應標注,面向管理范圍內(nèi)立面為正面,面向管理范圍外立面為背面。正面、背面應采用陰文標注,左面、右面可采用噴涂方式標注。
長方體(修邊)界樁正面、背面標注中國水利標志圖形 和“管理范圍界”5個漢字;長方體(修邊)樁左面標注河湖或水利工程名稱;長方體(修邊)樁右面標注界樁編號及設立日期。
六棱體界樁地面以上正面、反面均應標注,面向管理范圍內(nèi)立面為正面,面向管理范圍外立面為背面。正面、背面應采用陰文標注。
六棱體界樁正面標注界樁編號及設立日期;背面標注中國水利標志圖形 和“管理范圍界”5個漢字;